哪些情况可以办出口退税?办理流程是什么?
出口退税是出口产品企业非常关注的问题。出口退税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杠杆奖励出口的一种措施。一般分为两种: 一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二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那么哪些情况可以办出口退税?出口退税怎么办理?
哪些情况可以办出口退税?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
出口退税怎么办理?

一、核销和退税申报所需资料:
收汇核销所需资料:
1、核销单
2、报关单(出口收汇专用联),前提已以电子口岸交单
3、银行结汇水单
4、出口收汇核销表(一式两份)
退税申报所需资料:
1、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已核销过)
2、报关单(退税专用联),前提是在电子口岸下的出口退税子栏目下已交单
3、进项发票(已认证)
4、出口发票(有些地方不用附此单证)
以上四种资料把报关单顺序,外加封皮封底装订
另外所需三表一盘:
此步操作,可看另外一置顶贴,外贸退税9。0系统的操作方法,操作完成后,可以打印出以后表格和导出U盘
1、出口退税汇总表(一份)
2、出口退税出口明细表(三份)
3、出口退税进货明细表(三份)
4、转为正式申报后生成的资料导入U盘
二、出口的大概流程
1、申领核销单
2、核销单网上进行口岸备案,做报关资料(箱单,发票,报关委托书,一般贸易的报关单,核销单等给货代,以便报关)
3、拖箱,工厂装柜(在这里要特提一点,大多数的是FOB成交价,客户指定货代,一般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不要用指定货代来拖柜,他们的费用高的吓死人,你可以自行拖柜)
4、起运
5、在中间的这一段时间内,为了退税能及进行,可以让工厂及时开票,认证,催汇,催单等操作
6、单证退回后,先进行核销单和报关单电子口岸交单工作(也可以不等退回,先行操作,企业可自行选择)
7、核销
8、退税
三,出口退税的时间和单证之间的联系
一般正常的操作流程是认证发票---银行结汇(出具水单)---核销----退税
但是在现实过程中总是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造成不能按这个步骤走,比如说:
1, 不能及时收汇
这里面有多种操作方法,大概说一下,
一个是没有及时收汇可以从别的水单进行拆借,
二个是大多数地方在没有核销的情况下,是可以在90天内先行进行退税申报,以免超期,这叫单证不全申报,等以后核销单核过之后再补上,也是可行的
要注意一点:核销的期限是报关出口后180天内,如果180天没有及时收汇,就算你前期进行退税申报,也是余事无补,也要视同内销征税,所以及时收汇,催汇也是比较重要的
时间关系:
1、退税申报期:90天
2、核销期:180天
3、发票认证期:90天,但是外贸企业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是开票后30天内要进行发票认证
四,单证备案
退税申报后,在15天内要及时进行单证备案,所需单证如下:
1、单证备案明细表
2、提单
3、托单
4、场站收据
5、购货合同
有些地方特别要求外加两样东西:一个是报关单复印件,出口明细表
然后外加封皮装订,放司备查